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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8條第2項但書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10條第1項但書規定解釋令
教育部函送性別平等教育法(以下簡稱性平法)第28條第2項但書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(以下簡稱防治準則)第10條第1項但書規定解釋令1份,內容詳如附件,請本校所屬知照。
性平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解釋令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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