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教育部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」第4點修正法令,相關內容如附件。

「教育部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」第4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15日以臺教學(三)字第1040174118B號令修正發布,發布令影本(含附件)1份如附件。